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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河南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的通知

来源:信息中心     发表时间:2017-05-22     【字号:大 中 小】    浏览次数:1017

图为


豫残联〔2017〕52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河南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残联、教育局、民政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丰富和活跃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艺活动。扶持发展特殊艺术,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和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等12个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迎接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同举办的“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省残联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于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举办第九届河南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届汇演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次党代会精神,通过推出更多反映时代呼声、展现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陶冶高尚情操的优秀文艺作品,促进基层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不断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培养人才、推出精品,进一步推进特殊艺术的繁荣和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第九届河南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组织委员会。组委会由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汇演的具体协调和组织工作;评选委员会由文艺界的著名艺术家、专家、学者和有关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节目的评选。

        三、节目申报

        (一)节目内容

反映残疾人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珍爱生命、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反映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尊重、关心、帮助;用艺术展现生活,反映时代,贴近群众;展示残疾人的艺术才华。

        (二)节目类别

本届汇演分必报节目(含声乐、器乐、舞蹈三个参演类别)和选报节目(戏曲类别)两种参演类别,歌伴舞、魔术、杂技、相声等艺术形式不参加此次汇演。

        (三)节目数额

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参赛。各省辖市声乐、器乐、舞蹈每类节目限报2个,共计6个;各省直管县(市)声乐、器乐、舞蹈每类节目限报1个,共计3个。可以空缺,但不得多报,不得跨类别替补。戏曲类为“选报”节目,限报1个,各代表队可自选参加,但不计入总参赛成绩。

        (四)节目范围

        各地申报的节目必须为2013年6月30日至2017年4月30日内新创作或改编的节目(凡参加过历届残疾人艺术汇演、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的作品不得重复参演);鼓励推出新人新作,创编具有残疾人特色的新节目。

        四、汇演程序和时间安排

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由残联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地汇演并邀请专家进行指导。当地汇演结束后,于5月20日前将参赛节目上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全省残疾人文艺汇演定于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在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举行。汇演由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汇演方式为现场演出。各地要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加汇演,组委会邀请专家对汇演重点优秀节目进行汇总、整理、指导、点评,从中挑选节目,集中排练,8月份参加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

        五、参演条件

        (一)视力残疾人、肢体残疾人、听力语言残疾人均可参加本届汇演(声乐、器乐、舞蹈类节目参演演员必须全部为残疾人;戏曲类节目中确需健全人协助表演的,健全人所占比例不得超过该节目所有参演人员的50%。)。

        (二)参演节目按要求必须由残疾人演出的,严禁健全人替代演出;一经查出,取消该作品参演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各省辖市代表队声乐、器乐类参赛总人数不得超过4人;各省直管县(市)代表队声乐、器乐类参赛总人数不得超过2人,其中各代表队工作人员不得超过演员人数的50%。  

        (四)参加汇演的舞蹈类、器乐类节目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戏曲类节目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戏曲类节目应在节目登记表(附件2)内填写内容梗概或曲目简介(200字以内)。

        六、报送要求

        各地残联要会同本地教育、民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创编、选拔、推荐参加汇演节目,请将汇演报名总表(附件1)、节目登记表(附件2)、演职员表(附件3)于2017年5月20日前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每种表格报送1份),表格内容要如实填写、如期报送,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以邮戳时间为准。本届汇演要求同时报送上述三个表格的电子文本(原始表格可从河南省残联网站下载),报送截止时间同前。邮箱:zhfwzxwtk@163.com

        七、评选表彰方式

        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加声乐、器乐类汇演现场演出、评比;舞蹈类节目由各代表队在当地录制DVD光盘,并于5月20日前,上报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组委会参加评比;戏曲类只参加该类节目的评比。本届汇演按照节目类别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以参赛节目为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同时,设团体奖和组织奖,团体奖根据各代表团获奖情况计分评选,组织奖旨在表彰和奖励在本届汇演组织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八、经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筹备、组织本地汇演发生的费用由各地承担。要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期间食宿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各代表队参赛往返交通费由各地自行承担,超出人员食宿费将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全额缴纳。

        九、工作机制

        (一)成立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组织委员会。组委会由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残联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汇演的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汇演各项工作的协调和组织。评选委员会由我省文艺界的著名艺术家、专家、有关业务部门和承办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全省汇演节目的评选和编排。  

        (二)各级文化部门要组织各类别的文艺专家,参与汇演节目的创作、辅导和推荐工作,使本届汇演在出精品、出人才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同时在排练场地及舞美方面提供支持与帮助。

        (三)各级教育、民政部门和残联要动员和组织在校残疾学生和社区、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中的残疾人和残疾职工积极参与汇演活动。

        (四)各地新闻出版广电局要协调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协调当地电视台在录播场地、人员、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残联将协调河南广播电视台做好汇演优秀节目汇报演出的录制和播出等工作。

        (五)每四年一次的残疾人艺术汇演是全省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残联要主动向当地残工委汇报,将汇演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好协调和组织工作,做好汇演的宣传报道工作,使汇演成为促进全社会更加理解、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效平台,成为推动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开展,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手段。

  附件:

  1、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报名总表

  2、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节目登记表

  3、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参演代表队演职员表


省残联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文化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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