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漯河市源汇区对符合两项补贴制度的残疾人进行普查

来源: 漯河市源汇区残联 发表时间: 2016-12-16 【字号: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60号)精神,保障《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落到实处。漯河市源汇区残联对所有辖区内的残疾人进行普查,现已把普查结果报于源汇区民政局进行进一步审核。普查标准如下: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源汇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是指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源汇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