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残联系统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三年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来源: 机关党委 发表时间: 2018-10-17 【字号:

 

豫残联办〔2018〕97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残联系统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三年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省辖市残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文明〔2018〕5号)要求,我会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残联系统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三年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我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2018年9月21日     


 

河南省残联系统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三年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豫政办〔2016〕207号)和《河南省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三年行动规划(2018-2020年)》(豫文明〔2018〕5号),进一步推动全省残联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开展,促进我省志愿助残服务工作建设,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发展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和重点项目为抓手,以志愿服务平台为依托,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残疾人提供更多个性化、优质实效的志愿服务,为加快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使广大残疾人朋友同全省人民共奔小康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社会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加强全省助残系统志愿服务总队建设,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长期稳定、服务规范的志愿者队伍,形成“人人愿为、事事能为、时时可为”的志愿者服务工作氛围。推动志愿助残服务队伍持续壮大,到2020年,全省志愿助残管理系统中注册的助残志愿者人数达到6万人,健全志愿助残服务的招募注册、服务对接、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机制。推进助残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助残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共享。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志愿助残服务组织体系

       以全省助残系统志愿服务总队和各省辖市支队为主体,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5级志愿助残服务组织体系,依托各级残联设立志愿助残服务队,具体负责联系、统筹辖区内志愿助残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各级机关团体、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关注残疾人的生活,鼓励多领域、各战线成立志愿助残服务队,为残疾人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

       (二)规范志愿助残工作机制

       1.规范助残志愿者的招募和注册,广泛开展助残志愿者招募宣传活动,建立经常性招募、应急招募、临时性活动助残志愿者招募制度。做好“志愿助残管理系统”的注册与管理。

       2.加强助残志愿者的培训与对接。各级残联组织要加强对助残志愿者的培训,开展有关残疾人的基本知识和服务技能的专项培训。根据助残志愿者的服务意愿和能力特长,结合辖区内残疾人的特点和服务需求,对志愿者进行专项培训,实现助残志愿者的服务和残疾人的需求无缝对接。

       3.加强考核和评估。逐步建立健全志愿助残服务的反馈、监督和评价模式,不断完善志愿助残考核、评估和激励制度。把志愿助残工作纳入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评估。广泛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等典型的推选、命名。完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存、互助服务、服务回馈等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根据助残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对志愿者给予相应的星级认定。

       (三)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

       推行结对接力等服务方式,大力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活动。利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庆活动和“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全国肢残人日”等重大残疾人纪念节日,组织开展志愿助残活动,为残疾人送温暖、献爱心。推动广大青年、党员等助残志愿者到基层、进社区活动,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支教助学、社区导医、文化体育、出行帮助等服务,促进志愿助残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和有效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残联要加强对志愿助残工作的重视,全省志愿服务总队负责全省志愿服务活动的整体统筹、服务管理、运转协调等事项。总队要加强对各志愿服务支队的工作指导、检查。各省辖市志愿服务支队牵头部门要指导、督促各相关部室成立志愿服务队伍。结合自身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延伸活动内涵,部署开展志愿助残服务。

       (二)认真落实。各地要认真制定好开展志愿助残工作的计划和措施,扎实有序地推进工作开展。要围绕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各种资源,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加大志愿助残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公共传媒的主导作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扬“平等、参与、融合、共享”的残疾人观,引导社会公众对残疾人接纳和理解,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把志愿助残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观,外化为公众的自觉行动。大力宣传志愿助残活动的感人事迹,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组建全省助残系统志愿服务总队情况





 

组建全省助残系统志愿服务总队情况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更好地推动志愿助残落到实处,结合本省实际,统筹组建了河南省助残志愿服务总队(以下简称总队),以更好地整合全省各地的志愿者队伍,指导全省助残志愿服务工作,培养更加专业化的助残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风尚,为加快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使广大残疾人朋友同全省人民共奔小康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社会保障。

       二、目标任务

       总队以“河南省志愿助残管理系统”为依托,以省残联机关现有的22支志愿服务队伍、各省辖市的志愿服务队伍以及全省各县区在志愿助残帮扶平台注册的助残志愿者和志愿团队为主体,建成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长期稳定、服务规范的志愿者队伍,形成“人人愿为、事事能为、时时可为”的志愿者服务工作氛围。

       三、队伍组成

       总队由19个支队组成:1-18支队为省辖市支队: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济源市残联牵头组建的志愿服务支队,第19支队为省残联机关及二级机构支队:由省残联机关党委管理的现有的志愿助残队伍。

各省辖市在管理好现有的助残志愿者和志愿助残队伍的同时,还可继续招募市内爱心人士,成立残疾人志愿服务分队,并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爱心捐赠等扶残助残服务、“全国助残日”主题志愿服务、康复理疗等志愿助残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队伍设置。总队由省残联理事长王丽担任总队长,由副理事长孙立忠、常为民、吴霄担任副总队长。1-18支队的支队长由各省辖市理事长担任,副支队长由副理事长担任,联络员为组联部部长。19支队的支队长由省残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杜君岱担任。

       (二)扎实开展活动。各志愿服务支队每年制定本队及所属志愿服务支队的年度志愿服务计划,统筹安排志愿服务。围绕残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精心组织志愿服务。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将其贯穿于残联工作的各个领域,打造地方特色志愿服务品牌。各省辖市志愿服务支队要每季度开展1次志愿服务,每年不少于4次。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志愿服务支队要利用好“志愿助残管理系统”和省残联官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在活动前发布活动公告,活动后上传活动信息、图片,登记志愿者服务时长。发动志愿者撰写心得体会,记录志愿服务的感想和收获,提升自己、感动他人。各志愿服务支队按时报送年度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和总结,及时总结上报志愿服务活动的新举措、新做法。

       五、组织保障

       (一)狠抓落实。各级残联明确专人负责,全力抓好志愿服务工作。各省辖市志愿服务队伍牵头部门要指导、督促各相关部室成立志愿服务队伍。每位干部职工都加入本单位组建的志愿服务队,形成“在部门是干部职工、在社会是志愿者”的服务理念。

       (二)加强协调。志愿服务总队负责全省志愿服务活动的整体统筹、服务管理、运转协调等事项。总队要加强对各志愿服务支队的工作指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