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当前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河南省残联 发表时间: 2020-06-29 【字号:

图为文件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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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做好当前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促进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将贫困劳动力作为组织劳务输出的优先保障对象,加强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做好人员组织、交通运输、安全防疫等工作,实现“点对点、一站式”集中运送到岗。组织本地企业、扶贫车间、农民合作社、社区工厂等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工程项目实施、物流体系建设优先使用贫困劳动力。引导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投入春耕备耕,从事农资运输、农产品产销等实现就业增收。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上岗,将村級光伏扶贫电站80%以上的收益用于开发公益性专项岗位。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3月底要努力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全部就业。

二、加快带贫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带贫企业、扶贫车间等尽快复工复产,落实金融贷款、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对复工有困难的带贫企业要实行领导分包或派专人分包的措施,对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资金、原料、用工、运输、销售等困难及时帮助解决。认真梳理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帮助相关企业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3月底要实现90%以上的带贫企业、85%以上的扶贫车间复工复产。

三、解决扶贫产品卖难问题。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畅通农畜产品物流通道。加强产销对接,发挥大型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销售主力军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大力开展电商扶贫,组织各类电商企业扩大农产品采购和网上销售,开展线上下单采购、线下统一配送“直购直销”服务。深入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做好扶贫产品认定工作,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优先购买扶贫产品并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发挥好中国社会扶贫网河南特色扶贫馆、河南省驻村第一书记扶贫成果展销中心等平台作用,开展消费扶贫献爱心活动。

四、推动扶贫项目全面开工。加快推进扶贫项目设计、评审、批复、招投标、备工备料等前期准备工作,简化有关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不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项

目,灵活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财政支持涉及贫困村的微小型项目,凡是贫困村具备相关项目建设、运营能力的,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鼓励支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扶贫项目建设。3月底要实现所有扶贫项目开工,确保易地搬迁配套设施建设、住房和饮水安全扫尾工程任务上半年全部完成。

五、支持贫困群众发展增收产业。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组织做好种苗、农资供应,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对贫困群众自主发展的产业受到疫情影响较大、难以为继的,研究相应补贴政策,并及时帮助谋划新的增收项目。充分利用到户增收、扶贫小额信贷等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支持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实施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业等短平快项目,实现当年收益。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扶贫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50%。

六、全面排查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组织脱贫责任组、驻村工作队等基层力量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落实不到位的,迅速纠正或完善;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生活出现困难的,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罹患新冠肺炎的,落实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加强心理疏导,做好人文关怀。重点关注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贫困群体,做到平时有人问、困难有人帮、政策能落实。

七、认真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各地可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和实际需求“提标扩面”,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返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实行低保“渐退期”,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中已纳入低保的,可给予6-12个月的渐退期。对特殊贫困群体,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统筹发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综合保障作用。

八、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确保与脱贫攻坚收官战的需求相匹配。优化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提升资金整合的深度和质量。鼓励支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持续推进宅基地复垦券交易,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贫困县持续倾斜。

九、用足用好金融扶贫政策。加大扶贫小额信贷、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工作力度,对贫困户(脱贫不享受政策户除外)、带贫企业逐户逐企摸排用款需求,对符合贷款条件、有产业发展需求的贫困户和带贫企业应贷尽贷,省扶贫办按月通报各县新增贷款情况。认真落实“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带贫企业和贫困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投放,扶贫再贷款向挂牌督战的20个县(市、区)倾斜。探索实施保险扶贫,设置防止返贫致贫的安全屏障。推广普惠金融“兰考模式”,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

十、加强帮扶工作力量。对贫困人口5000人以上的20个县(市、区)实行省级领导分包联系全覆盖,对未脱贫的52个贫困村实行县级领导分包责任制。保持驻村干部队伍稳定,各级原计划今年轮换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延期到年底,新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以驻村工作队员身份于3月17日前全部入村工作,实现以老带新、协同配合。根据需要对挂牌督战的深度贫困村充实加强驻村帮扶力量。深入推进定点扶贫、结对帮扶和校地帮扶。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帮扶力量不减、帮扶关系不变,优化帮扶措施,创新帮扶方式,确保帮扶实效。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