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河南省“残疾人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党委宣传部,总工会,财政局,人社局,残联:
为弘扬残疾人创业精神,树立创业榜样,营造创业氛围,激励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首届河南省“残疾人创业之星” 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九次党代会精神,通过树立残疾人创业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残疾人奋发向上、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时代风采,引导全省广大残疾人自主创业,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实施
活动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办,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残联共同承办。组建首届河南省“残疾人创业之星”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残联,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工作。
三、表彰类型及名额
1.十佳残疾人创业之星10名
2.残疾人创业先进个人20名
四、评选对象
凡省内创业的残疾人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五、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积极投身创业实践,对残疾人创业有引导示范作用。
(三)属二、三产业的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纳税、诚信经营;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参加社会保险,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未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五)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在15人以上,安排比例在10%以上,残疾职工与其他职工同工同酬;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扶残助残活动。
六、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2月)
发文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和省残联、省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等网站宣传“残疾人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二)申报推荐(3月)
申报推荐以省辖市残联推荐为主,每市推荐5名,每个直管县(市)推荐1名。
创业者本人也可直接向省“残疾人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我推荐。(推荐表见附件2,推荐时须另附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
申报日期截止到3月20日前。
(三)进行初选(4月上旬)
省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审核,根据申报情况初选出30名候选人员,报省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四)公开评选(4月中旬)
省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的30名候选人,在省残联、省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站上公布事迹,经公众网上投票选出 前10名提交省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全省首届“十佳残疾人创业之星”。其余20名为“残疾人创业先进个人”。
(五)表彰奖励(5月中旬)
助残日期间,以省政府残工委名义召开表彰大会,对首届 “十佳残疾人创业之星”进行表彰。
对评选产生的10名“创业之星”由省政府残工委授予“十佳残疾人创业之星”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另外的20名正式候选人,由省政府残工委授予“残疾人创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对评选出的“十佳残疾人创业之星”的所属企业,由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授予“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十佳示范基地”;对20名“残疾人创业先进个人”的所属企业,由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授予“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
对当选“十佳残疾人创业之星”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残疾人,由省总工会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省“残疾人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开展的具体工作。各级残联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开阔视野,扩大推选范围,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上报工作,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各推荐单位要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强不息、道德品质好、社会影响大、有较强示范效应的残疾人选,在推荐过程中,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基层的意见,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三)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首届河南省“残疾人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时机,认真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对受到表彰的“残疾人创业之星”,要在相关新闻媒体和网站开设专栏,进行典型宣传。在全省形成支持、关心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的浓厚氛围。
联 系 人:刘金晶 司冠恒
联系电话:0371—65907317 65907320
传 真:0371—65907313
地 址:河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郑州市金水区政一街3号)
电子邮箱:hncjrjyzhx@126.com
附件:
1.河南省“残疾人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河南省“残疾人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推荐表
二O一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1:
河南省“残疾人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梦飞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副组长:董予德 省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姚 毅 省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
汪 海 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
原 霞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
崔建军 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赵志龙 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志龙(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