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残联专门协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2012-2015)》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 2012-05-10 【字号:

 

豫残联〔2012〕89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残联专门协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2012-2015)》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残联,各专门协会,残企协:
        现将《河南省残联专门协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2012-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五月十日       

 


河南省残联专门协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2012-2015)

        为巩固和规范各级残联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在全国残联专门协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残联厅〔201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和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残联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一)建立健全专门协会组织。县级以上残联要全部建立健全各专门协会组织。省辖市残联设立协会工作办公室。县级残联要有专人负责协会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设立协会工作办公室。规范专门协会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各级残联要为专门协会开展工作提供场所和经费保障。
        (二)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和残联中心任务,开展适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发挥中心城市辐射作用,探索县级专门协会依托乡镇(街道)残联和社区残协开展工作的途径,总结推广协会工作典型经验,将协会工作逐步做实。
        (三)加强残疾人社会组织和民办服务机构的联系、指导和支持。积极探索与高校、公益组织、爱心企业等多方合作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培育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发展残疾人服务业。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协会组织建设。
        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目标,选好配强有威望、有能力、愿意从事残疾人工作的专门协会领导班子。修订完善并落实专门协会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委员联系残疾人制度,探索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学习文化型、服务能力型、创新活力型”组织建设,将专门协会主席及工作者队伍培训纳入残联系统培训工作大局,结合专门协会工作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二)立足岗位做出成绩。
        各级专门协会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做好本职工作,融入事业大局,配合业务部门,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抓住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机遇,动员广大基层残疾人参与发展残疾人事业,推动专门协会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三)增强服务创新意识。
        要对工作有责任心,对残疾人有真感情,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创新工作方式和服务手段,联系实际、立足残疾人需求、敢于打破常规,以为残疾人谋福利为宗旨,开辟新的服务领域。
        (四)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利用与基层残疾人的天然联系,反映残疾人需求与愿望。要把残疾人的利益放在工作首位,努力工作、无私奉献、廉洁自律。
        (五)广泛团结社会力量。
        进一步加强与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密切联系沟通,加深彼此了解,增进各方感情,深化服务合作,引导、鼓励残疾人社会组织和其他民办服务机构围绕残联中心任务和残疾人需求开展工作,汇聚社会力量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六)团结教育引导带动残疾人。要积极利用各种传媒、社区和公共图书馆、农家书屋、盲人阅览室等对残疾人进行素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读报学习交流活动,举办残疾人诗歌散文朗诵比赛、读书征文比赛、书画展览等,提高残疾人文化素质,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激发自强自立、乐观进取精神。发挥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和优秀残疾人的创业示范作用,举办报告会、座谈会,多层面联谊交流,促进残疾人自身发展。
        三、职责与范围
        (一)省级残联职责。
        省残联负责统筹指导全省各级残联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制定方案,检查评估,评选表彰等。省残联组联部具体负责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市(县、区)残联职责。
        市、县、区残联负责指导本地残联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残联组联部门(专门协会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本地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
        (三)活动时间与范围。
        2012年至2015年在全省县级以上残联各专门协会开展活动。2012年的重点是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协会自身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残联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专门协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要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建立专门协会工作评估考核长效机制,量化专门协会工作指标,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实效化。结合本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及专门协会工作实情,向基层扩大创先争优活动外延,丰富创先争优活动手段与方式,立足本职岗位服务基层残疾人,形成有残疾人工作特点、专门协会工作特色、符合残疾人组织特性的创先争优活动。
        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见,切实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将创先争优活动与迎接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与做好专门协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残联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结合起来,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推动基层专门协会进一步活跃,
        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导向,围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心任务,提高对专门协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解决专门协会经费、场地、人员三落实的问题,发挥专门协会密切联系基层残疾人的优势,传达政策、解惑答疑、化解矛盾、团结一心,促进残联组织的凝聚力与向心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省残联将结合残联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适时组织抽查指导和年度评估,对开展专门协会工作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请各市残联于每年11月1日以前将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及有关先进事迹材料(经验)以邮寄和电邮两种方式报送至省残联组联部。
        (三)2016年,按照中国残联统一部署,将组织开展对“十二五”期间专门协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表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省残联组联部,张品0371-65909495。
        通讯地址:郑州市政一街三号
        邮政编码:450003
        电子邮箱:hnsclzl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