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省残疾人事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 2013-10-25 【字号:

豫残联办〔2013〕73号


关于加强全省残疾人事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残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全省残疾人事业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工作动态,充分发挥信息反映情况、交流经验、服务决策、指导工作的重要作用,现就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残联要明确一位领导负责信息工作,掌握本单位信息工作的报送情况,完善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同时明确至少一名写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工作信息的采集、分析、整理和报送工作。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也要明确一名同志担任信息员(将名单于10月25日前报送省残联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单位)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二、信息报送要求
        (一)信息报送时限。各地重要的工作活动、工作措施、工作成效要及时报送;日常性工作情况应随时报送。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及时了解中国残联和省直有关对口部门的有关信息,及时整理,汇总报送。


        (二)信息报送质量。一是报送信息要准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反映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反映困难的信息要实在准确。二是报送信息要全面,确保信息的完整性。要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三是报送信息要规范,确保信息的完整性。要严格规范信息的搜集、编辑、审核、报送等程序;编写信息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条理清楚。


        三、建立信息报送考核制度
       为确保我省信息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省残联将实施信息报送考核制度,每半年以通报形式公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残联报送的信息数量及采用情况,并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四、报送信息的方式
        各地残联信息员应使用中国残联的“全国残联信息资源报送管理系统”——http://xx.cdpf.org.cn/,并每天及时登陆、收发信息。报送的信息,要署明报送单位的省、市和县区。


        机关各部(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员应设立专门的电子邮箱用于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要署报送单位和报送人员姓名。并将所报信息发送至邮箱:sclxx676@163.com

         联系人:李玲 、李华伟 
         电 话:0371-60856112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