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 2014-08-06 【字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的通知
(豫残联办〔2014〕10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残联:
    2014年8月8日是第六个“全民健身日”。为继续推动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建设,提高残疾人科学健身服务水平,推动广大残疾人共享公共体育服务,按照中国残联通知要求,现将我省组织开展第四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8月8日所在的工作周(即8月4日至8日)为集中开展第四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的时间。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延展活动天数。
    二、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
    为保持“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宣传工作的一致性,“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健身周”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保持不变。
    主题:“养成健身习惯、享受健康生活”。
    宣传口号:“自强不息、康复健身”、“健身,让生活更美好”、“我健身,我快乐”、“全民健身,你我同行”、“全民健身促健康,共筑美好中国梦”。
    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特点鲜明、亮点突出、易于传播、感召力强的其他宣传口号。
    三、活动原则
    就近就便、注重实效、形式多样、简朴务实。
    四、活动内容
    各地在活动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结合省六届残运会的举办,根据本地残疾人体育工作特色,围绕各类残疾人特殊健身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小型化、丰富多样、深入基层的体育健身活动。
    (二)依托本地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及全民健身助残工程场地器材、资源及宣传优势,积极推广有利于残疾人群众体育发展的组织模式。
    (三)积极发挥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专业服务作用,推进本地培训工作,传授科学健身技能,提供健身指导服务,保障各类残疾人健身权利。
     (四)借助各地体育部门“全民健身日”活动平台和资源,组织开展“残疾人健身周活动”,与“全民健身日”活动形成联动和呼应。
    五、活动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加强领导、认真策划、统筹安排,制定活动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活动要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实求效,力戒形式主义、反对奢侈浪费。各地活动方案和总结报送情况将作为对各地残疾人体育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省残联将汇总有关情况并通报。
    (二)各地要结合残疾人特殊健身需求和残疾人体育工作实际发展情况,统筹兼顾不同残疾类别人群的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开展贴近生活、特色鲜明、深入基层的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突出活动的科学性、健身性、趣味性,不断增强残疾人主体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使体育健身融入残疾人的日常生活。
    (三)各地要注重发挥和鼓励动员各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及各级、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新闻媒体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力量,组织“残疾人健身周”活动,调动各类残疾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健身热情。积极协调公共体育场所为残疾人免费开放。
    (四)各地要积极开展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和引导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学校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传授健身知识,普及健身理念,推广健身方法,提供全方位健身指导服务;有条件的可开展“体育进家庭服务”,让更多残疾人享受居家体育健身服务。
    (五)各地要深入强化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借助省六届残运会举办的契机,加强宣传,动员社会,扩大活动影响力。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宣传积极参加体育健身的先进典型,宣传体育健身对促进残疾人康复、平等参与社会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注残疾人,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实现美好中国梦的舆论氛围。
    (六)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总结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总结要如实、全面反映活动主要内容、活动参与面和创新做法、先进经验、建议意见等。请于2014年8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照片、视频、新闻报道等材料报送省残联宣文部。联系人:王丰林,电话(传真):0371-60856900,电子邮箱:sclxwb @163.com。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