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河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规范》

来源: 发表时间: 2010-11-12 【字号:

          近日,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了《河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首先明确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性质和职责: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和委托下,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发布等支持性服务,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就业服务;开展盲人按摩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引导、支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并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残疾人劳动者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工作和经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事务。  

         “规范”还明确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经费要按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管理要求,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全额供给。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财政预算编制的规定,依法编制残疾人就业服务年度预算,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申请残疾人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补贴。

           “规范”还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员队伍建设、主要职责与任务、服务设施与功能、制度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是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要任务。《河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规范》的贯彻实施必将进一步促进我省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使我省残疾人就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再上新台阶。

 

 

          来源: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