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残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 2010-04-06 【字号:

豫残联直〔2009〕1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残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全省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结合全省残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河南省残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二OO九年一月十六日

 


河南省残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全省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根据《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结合全省残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总体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抓改革、抓行风、抓惩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制约监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源头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经过5年的努力,初步形成全省残联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基本建全一套比较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基本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源头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善,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为全省残疾人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政勤政教育。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认真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增强各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自觉性。教育和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完善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一次。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培训规划,坚持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和公务员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坚持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综合运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方式,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内部刊物、局域网站的作用,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节目。
    3、注重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残联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等活动。结合残疾人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结合机关文化建设,加大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投入。不断丰富和创新廉政文化的内容,贴近生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传统和现代传播手段,加强廉政文化宣传,使廉洁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全系统的反腐倡廉意识。
    (二)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
    1、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党组(党委)会工作机制,规范党组(党委)会的职责权限。加强领导班子议事、情况沟通以及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明确和细化党组(党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范围,明确和落实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集体研究制度。
    2、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报告范围、方式和程序等相关内容。健全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质询、问责、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完善监督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党内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3、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河南省残联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健全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
    4、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残联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完善行政审批权力监控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及自我监督和主动纠错机制,建立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的检查、考核和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益。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1、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加大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的监督,促使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近期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
    2、加强对落实党内民主制度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党组(党委)议事规则、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上坚持民主决策,反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3、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公款出国(境)旅游,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
    4、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继续推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惩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职称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等工作的监督。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进一步完善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等制度,细化有关规定。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为重点,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加快直属事业单位的结构调整和改革改制,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工作的监管制度。
    (五)切实推进行风建设
    1、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围绕关系残疾人身体健康和切实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残疾人用品用具专项整治。加强残疾人用品用具质量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商业欺诈,打击虚假广告,打击非法行医等行为。加强对残疾人无障碍建设工程等重大案件的督查,坚决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2、加大对残疾人的服务力度。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完善对残疾人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力营造优良的残疾人服务环境。与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建立新形势下的残疾人事业的战略合作机制,建立省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服务环境和责任追究制,建立残疾人投诉案件督查制度,建立健全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加大残疾人投诉案件协调处理力度。
    3、健全防治行业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继续将各省辖市、县(市)残联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在全省残联系统继续开展“勤奋敬业、求真务实、团结和谐、廉洁高效”的新型机关活动,进一步提高残联系统服务水平。大力倡导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完善残疾人工作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依法办事,严格行政行为,切实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六)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
    1、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损害残疾人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处贿赂案件,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决不姑息。
    2、加大治理贿赂力度。加强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贿赂案件。巩固和深化治理贿赂自查自纠成果,检查整改措施落实和解决问题情况,严禁利用行政审批审核、项目招标投标,以及商品购销等权力搞不正当交易。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残疾人用品用具的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治理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
3、认真受理信访举报。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积极排查化解矛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健全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制度,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完善督办机制,认真解决残疾人的合理诉求。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残联系统各级党组(党委)要深入学习《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认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深刻认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和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单位要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机构,充实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好综合协调、调查研究、政策指导、督促检查、总结经验等方面的工作。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党组(党委)统一领导、齐抓共管、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各级残联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细则,要把阶段性任务与长远目标结合起来,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行风和惩处结合起来,抓好任务分解,明确目标责任。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得力措施,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提出建议,协助制定方案,做出具体安排,抓好部署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
    要建立健全督查、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责任追究。要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分析落实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不足,认真整改,总结经验,及时推广,扎实推进全省残联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