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残联创建文明部室活动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河南省残联 发表时间: 2009-08-28 【字号:

 

豫残联组〔2009〕32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残联创建文明部室活动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
        经研究决定,下发《河南省残联创建文明部室活动量化考核办法》,请各部室认真对照执行。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河南省残联创建文明部室活动量化考核办法

        为了建立和完善机关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全面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创一流”的总体目标,推动机关“创建文明部室”活动的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机关办公室、组联部、康复部、教就部、宣文部、维权部、机关党委、基金会、人事、财务、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办公室、扶残助残办公室、两个体系建设办公室、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筹建办公室、东风路7号院筹建办公室等15个部室和临时办公室。
        二、考核方法
评选文明部室,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评选文明部室的标准为依据。
        1.各部室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文明部室的评选标准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和填写自查表,在每年12月20日前报机关创建工作办公室。
        2.创建工作办公室根据各部室报来的自查报告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进行评议和考核。
        3.召开民主测评会,进行民主投票。
        4.根据考核成绩和投票结果,经党组研究,确定文明部室。
考评分数前三名者为文明标兵部室,第四名至第十名为文明部室。
        5.机关创建文明部室评选和每年一度的公务员考核结合起来,同时进行。一般放在当年的12月下旬开始,如因有些工作结果没有出来,可顺延至次年的二月份。
        三、考核内容
        (一)政治坚定(15分)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开拓进取,努力建设和谐部室。
        (二)业绩突出(40分)
        工作业绩突出,表现出色,高质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管理民主,决策科学,整体运转灵活高效;思想敏锐,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工作质量,能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通力合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认真负责,业务信息及时,基层满意,残疾人满意。
        (三)团结协作(15分)
        整体的凝聚力、向心力、号召力强,富有活力;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特别是在完成临时性中心工作任务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能打硬仗;热爱本职工作,全面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创一流;平时工作有计划、有安排部署,有督促检查,没有敷衍、拖拉、懈怠现象。
        (四)作风正派(10分)
        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的规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部室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平时注重良好作风的培养,祛除不良风气,与时俱进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格守残疾人工作纪律,自觉做到清正廉洁,勤俭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秉公办事;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热情和蔼、文明礼貌,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五)纪律严明(10分)
        部室人员严格上下班制度,做到有事请假,不无故迟到、早退。严格工作纪律,遵守办公秩序;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没有下棋、打扑克、炒股票、玩电脑游戏等现象;积极支持和热心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的各项规定,处处做到节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没有失窃、失火及责任事故,杜绝治安类事故案件发生。
        (六)环境优美(10分)
        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并保持卫生,做到“五净”:沙发净、墙壁净、门窗净、用具净、地面净;爱护公共设施,各种办公设施、用品摆放规范,整洁有序,室内布局美观大方;着装整洁、讲究仪表,举止大方,谦虚谨慎,文明礼貌;主动维护整体形象,不摆架子耍威风,不讲妨碍团结、有损机关形象的话。
        四、加强监督
        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如有意见和举报,调查核实后视情况扣1—10 分。
        五、考核计分原则
        (一)公平原则
        为避免部室大小及人数不等,素质不齐等问题,召开民主测评会时,参加民主投票人数为每个部室出一人,共15人。
        (二)加分原则
        1.工作业绩突出加分。为残疾人事业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国家或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加8分;组织重大活动有突破性提高,获得中国残联表彰奖励的加5分;受到厅级或省残联表彰的分别加3分。各级同时表彰奖励的,只记最高分(以文件表彰奖励为准)。
        2.精神文明加分。在日常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主动为残疾人做好人好事,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的加5分;在外工作表现突出,为省残联争得荣誉的加3分(以文件表彰奖励为准)。
        3.优秀文稿加分。优秀文稿在国家级报刊、杂志和中国残联内部刊物上发表署名文章的;被省委、省政府内部刊物上刊登采用的,将刊登的原始件报创建工作办公室,审定后每篇加5分;在省报刊、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的,将刊登的原始件报创建工作办公室,审定后每篇加3分,同一篇文章多次发表,只记最高分。
        4.文体活动加分。参加省及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工会等部门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获奖励的,为主办和参加部室加3分。
        (三)扣分原则
        在社会、残联机关内部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影响大小扣分。受到中国残联公开批评,责任明确,对全省残疾人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不得评先、评优,并进行责任追究扣8分;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评,责任明确的扣5分;受到省残联领导严厉批评,责任明确的扣3分。
        六、年终奖惩办法
        1. 对考评得分前十名的部室,作为文明部室。前三名颁发 “文明部室标兵”标牌,第四名至第十名颁发“文明部室”标牌,并张榜公布,行文表彰。
        2. 被评为文明部室标兵的部室,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干部提拔、重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中,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3. 对考评最后三名的部室,其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公务员年度优秀等次。
        4. 连续三年考评为最后一名的,第一年口头警告;第二年诫勉谈话;第三年免除主要负责人的职务。
        七、成立考核小组
        在党组的领导下,成立创建文明部室活动考核小组。分管的理事长任考核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人事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室选派政治思想好,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任成员。
        八、考核工作纪律
        1.实行考核组长负责制;
        2.要坚持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进行打分、考核;
        3.每次考核后,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4.要认真负责,公平、公正,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不走过场,善始善终完成任务.

附:1.河南省残联创建文明部室自查评分表
    2.河南省残联创建文明部室考核组评分表
    3.河南省残联创建文明部室民主测评表  
    4.河南省残联创建文明部室呈批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