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残联〔2009〕241号
关于开展2009年机关创建文明部室检查评比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巩固和扩大机关文明创建成果,营造团结奋进、廉洁高效的良好作风,实现“全面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创一流”的总体目标,拟于近期在机关集中开展文明部室检查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比时间
2010年1月10日-30日。
二、检查评比范围
机关办公室、组联部、康复部、教就部、宣文部、维权部、机关党委、基金会、人事、财务、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办公室、扶残助残办公室、两个体系建设办公室、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筹建办公室、东风路7号院筹建办公室等15个部室及临时机构。
三、检查评比内容
考评内容分六个方面(详见附件中自查评分表)。
四、检查评比方法
本次检查评比采用百分制,分三个阶段进行。
1.元月10日-15日,由各部室按照考评内容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和填写自查评分表并报机关创建工作办公室;
2.元月15日-20日,由残联创建文明部室活动考核评比小组,对各部办进行政治坚定、业绩突出、团结协作、作风正派、纪律严明、环境优美等六个方面的检查,共计100分;适时对各部室的工作进行不定时的暗查和抽查;
3.元月20日-25日,考核完毕后召开民主测评会,进行民主投票;
4.对考评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其中:检查评比结果占70%,民主测评占30%,综合得分前10名的部室,单位授予文明部室称号,颁发“文明部室”标牌。
五、具体要求:
1.各部室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及时联络协调有关工作,于1月8日前报机关创建工作办公室。
2.各部室按照创建文明部室检查评比的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写自查表,于1月15日报机关创建工作办公室。
3.文明部室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标准、按程序、按要求进行评选。
4.各部室要高度重视这次评比活动,通过检查评比在机关形成安定团结,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为构建和谐机关,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河南省残联创建文明部室自查评分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